工程監理行業存在著諸多問題亟須清堵
發布時間:2013-06-27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工程監理是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獨立于業主和承包方外的第三方,對工程進度、質量等環節的控制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審計發現工程監理存在著諸多問題亟須清堵。
一是監理工作不到位。有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兼任多個項目的總監,導致職責履行不到位。有的監理單位內部管理松散,職責意識不強,致使監理檢查資料、旁站記錄資料缺失,監理資料與其他施工記錄資料相矛盾等。產生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個別監理單位屬掛靠外地監理公司以分公司形式開展監理工作。由于監理人員較少,專業不配套,不能滿足現場監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監理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少數監理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三是監理工作不規范,制訂的監理規劃、細則千篇一律,監理日記記錄不完整、不詳細,現場監理工作責任心不強,職業道德亟須加強。
二是一線監理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知識結構單一。監理從業人員工民建專業較多,其他專業如交通、水利等行業的監理力量薄弱。二是注冊監理工程師總體人數較少,而建設項目眾多,很多項目實際從事監理工作的人員資質等級較低,甚至個別監理人員未通過培訓就上崗,一線監理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和建設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三是監理市場未形成規范有序的競爭機制。目前,部分工程監理仍由直接委托確定,業主普遍以監理費報價作為確定監理單位的唯一條件,致使一些監理單位壓低價格承攬業務,而實際工作中采取減少人員數量、降低人員層次和減少監理工作程序的方式降低成本,保證利潤。
針對以上問題,審計建議:
一要強化落實總監負責制。應落實總監押證制、監理崗位制、考核獎罰制等,避免總監空掛名、一個總監兼任幾個工程項目的情況,對監理工作中失職瀆職等行為,應予以嚴厲處罰,直至吊銷監理人員和監理企業證照。
二要重視監理隊伍的建設管理。一是加強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形成結構合理的監理隊伍;二是制定監理人員考核獎懲制度,定期檢查和考核監理人員工作質量,及時更換不稱職監理人員,促進監理人員責任不斷提高。
三要建立長效競爭機制。業主選用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招投標法》的規定實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優勝劣汰;直接委托的應按規定辦理委托手續,選擇符合資質條件的監理單位,規范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政府應加強監管,對未招標的工程,可不予驗收備案;行業監管部門應清查評估所有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嚴格資格準入,清理清除舞弊企業,規范監理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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