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川重要公共建筑將抗震設防
發布時間:2013-07-10 新聞來源:一覽設計英才網
四川省住建廳召開四川省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辦法宣貫會,對將于6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辦法》進行解讀,并提出具體實施要求。省住建廳表示,全省將實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和專項審查制度,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設防也將覆蓋到全省行政區域。
記者了解到,地震基本烈度小于6度的非抗震設防區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設防管理,納入了省人民政府規章的調整范圍,規定按抗震設防烈度6度進行抗震設防。非抗震設防區的上述工程,凡2013年6月1日開工建設或簽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工程項目,應按生效的規章規定執行。
住建廳表示,蘆山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將全面落實《辦法》規定的程序和各項制度。抗震設防是“高壓線”,不得隨意降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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