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橋梁存隱患須分級掛牌督辦
發布時間:2013-06-25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始終把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明確職責、落實資金、加強監管,橋梁安全存隱患將分級掛牌督辦。
《意見》要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繼續加大危舊橋梁安全隱患改造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切實加強橋梁安全保護工作。一是主動爭取當地政府支持,會同相關部門繼續抓好治超工作。二是積極協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等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堅決查處相關法規規定范圍內違法采砂、采礦、采石、取土、爆破作業等危及公路橋梁安全活動。
同時,《意見》還要求,認真落實橋梁安全運行十項制度,一是責任劃分制度。二是信息公開制度。公路橋梁應統一設置橋梁信息公開牌,中橋及以上橋梁應做到“一橋一牌”。三是資金保障制度。對干線公路橋梁經常檢查、小修保養和定期檢查資金由相關工作責任單位統籌安排,資金總額每年每延米應分別不低于60元、80元和100元。此外還包括養護工程師制度;例行檢查制度;掛牌督辦制度等。其中,掛牌督辦制度要求各級公路橋梁監管單位要在抽檢和例行檢查的基礎上,根據橋梁安全隱患嚴重程度和養管狀況,建立橋梁安全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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