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 你和你的小伙伴們都拿到了嗎
發布時間:2013-07-30 新聞來源:一覽英才網
7月25日,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了今年首個高溫紅色預警信號,預計當日最高溫度將達39~40℃,提醒企業單位除特殊行業外,應停止戶外露天作業。部分上海單位人力資源部朋友也都表示單位開始放高溫假了。在2012年國家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再次明確了高溫津貼需納入員工工資總額,津貼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的規定。但是,戶外工作的小伙伴們,你們真的享受到高溫補貼了嗎?
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凡用人單位在最高氣溫35℃以上環境里安排勞動者作業皆視為高溫天氣作業,各地可依據當地社會經濟水平給予勞動者相應的高溫補貼。從記者了解到各地具體實施的情況來看,上海規定全市范圍內所有企業的勞動者可享受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800元的高溫補貼;江蘇亦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發放,企業可以每個月支付,也可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補貼,但必須在10月份的工資發放日之前兌現。
雖然條規條例白紙黑字,但作為執行方的企業實際實行的效果程度又如何呢?“沒有享受過高溫補貼,似乎這只是一些待遇較好的國有企業員工才享有的福利。”目前在上海一家民營地產中介公司做職業經理人的肖先生說,雖然聽說過高溫補貼這回事兒,但公司從未執行過,大多數員工也都不會主動提。肖先生告訴記者,作為職業經理人需要經常陪同客戶實地看房,雖然不是固定的戶外作業者,但崗位要求卻帶有間或的戶外工作性。
一覽巖土英才網HR專家告訴記者,由于國內招聘市場“供不應求”的現狀,因此在員工與企業的角力中基本已處于弱勢地位,員工很少會為了類似高溫補貼、探親假這些模糊不清的規定條例跟企業鬧上法庭,對簿公堂,他們大多選擇忍氣吞聲,啞巴吃虧。“畢竟跟公司翻臉基本就意味著晉升無門,只有走人了,從公司的角度來看,這個職位,你不做,自然有人頂替。”
由于《辦法》只是一項規定性地章程,且存在不夠明細的地方,導致很多企業“鉆空子”,實際情況中普遍實施的難度較大,《辦法》里對高溫補貼的具體執行措施不夠有強制性,有的地方只是象征性地發一些,成了一種福利,大多數企業都不會執行。而“特例”的江蘇省今年5月首次將高溫補貼正式納入《江蘇省勞動合同案例》(修訂)中,以增強其執行的法律效應,但最終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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