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亟待資源化利用
發布時間:2013-08-10 新聞來源:一覽設計英才網
據工信部統計,2012年我國產生建筑垃圾15億噸,其中進行資源化利用的僅為幾千萬噸,利用率不到5%,而歐美發達國家的利用率在95%以上。我國正處于城鎮化高速發展時期,隨之產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助推“垃圾圍城”。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秘書長王吉位說,對這些建筑垃圾不僅要實現無害化處理,更要實現資源化再利用,否則難以真正解決問題。
新的建筑材料極便宜,而再生材料太貴
“目前,各地大多采用傳統的填埋辦法來處理建筑垃圾,這些辦法今后將難以持續。”北京建筑大學教授陳家瓏說,以河南鄭州為例,去年產生廢磚、廢渣等建筑垃圾約1億噸,如果全部用于填埋,按照堆高5米計算,將會占用土地25萬平方米,還會對水、空氣等造成污染。
陳家瓏介紹,過去在業內,建筑垃圾能夠循環利用的部分在30%—50%,現在由于建筑結構形式轉變,許多建筑垃圾沒有得到循環利用。
“建筑垃圾之所以得不到合理處置,首先在于人們的觀念問題。”王吉位表示。對于建筑廢棄物的再生利用產品,國內消費者并不了解,甚至存在抵觸情緒。“在國外,消費者以使用相關再生利用產品而感到自豪。”陳家瓏說,國內消費者的態度往往相反。
“資源價格的反差,也嚴重阻礙了建筑垃圾利用產業的發展。”北京新奧混凝土集團總經理尚百雨表示,市場上新的建筑材料極為便宜,而再生材料太貴,使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處于競爭劣勢。
對此,長三角循環經濟技術研究院院長杜歡政表示,資源循環利用企業面臨的困難,除了因生產規模較小導致產品成本較高外,也與其產品較低的環境成本未能體現有關。
中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差距主要體現在產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和條件上
“建筑垃圾處理不是完全市場化的運作,因為它牽扯到拆除、運輸、處理再利用整個鏈條,單靠一個企業做不起來,還需要政府高度重視,綜合采用政策、法律、經濟、宣傳教育等手段。”尚百雨說,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并不比國外差,而且相關產品比國外要應用得更廣泛,研究得更深入一些。差距主要體現在產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和條件上。
陳家瓏介紹,國外相關法律法規非常嚴格。比如日本,要求建筑中要有30%的再生產品,如果有再生產品而不用,會被巨額罰款。此外,國外在建筑垃圾的源頭分類方面做得較好,可以把處置成本大大降低。
資本進不來,企業就起不來。“資本進入是有條件的。”亞洲開發銀行私營業務協調部主任鄭康彬表示,如果消費者認可度低,政策上得不到有效支持,資本就會成為旁觀者。因此,一方面,企業要加強技術革新,進一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政策調節和目標性補貼很重要。
“要把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做成一個產業,需要以點帶面,在全國進行推廣。”王吉位表示,在這方面,需要進一步做好試點、示范工作。此外,還要有一些具體措施。比如,每年對建筑設計師進行培訓,告訴他們用建筑垃圾做成的建材性能是什么,運用范圍在哪里,讓他們能夠積極地去進行設計。“政府給予扶持,房地產商以使用相關產品為榮,老百姓也愿意住,這樣就會在全社會形成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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