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監理推行“監理+代建”一體化模式
發布時間:2012-08-20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監理+代建”一體化模式,可以解決目前存在的指揮部代建單位非獨立法人主體,管理力量薄弱、專業化不強、責權不清晰等問題,能夠發揮代建社會化、職業化、專業化的優勢,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覽監理英才網的記者了解到,曾經在2010 年全國公路建設座談會上,馮正霖副部長也提出公路建設管理要在推動“五化”上下工夫,其中之一就是項目管理專業化。同時,2011 年,交通運輸部為幫助新疆實現跨越式發展,動員全國18 個省市的交通部門組織開展援助新疆21 個公路建設項目,其中75% 采用了代建制模式,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也以“監理+ 代建”的模式參與了援疆項目。
監理代建的優勢監理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主體作為專業從事工程監理業務的經濟組織,擁有眾多的經濟、法律、技術及管理人才,一般具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以及一定數量的資金和必要的設施設備,其人員素質、技術水平、管理能力、業務經驗,完全可以勝任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而且相比設計單位,現場管理經驗更豐富;相比施工企業,管理會更有前瞻性,更客觀公正。
同時,監理單位擁有相應的監理資質,員工個人也持有相應監理資格證書,在職稱、資格、業績上完全可以滿足交通部下發交公路發[2011]438 號文件的要求,可以解決目前代建模式中存在的專業化優勢不強的問題。
這也是工程監理初衷定位的回歸。由監理單位承擔代建工作可以改變目前監理市場低價競爭,社會認知度不高等制約監理行業發展的現狀,符合交通監理企業轉型發展的需要。
“監理+代建”模式的優勢“監理+ 代建”模式除具有監理單純代建的優勢外,還可以有效解決代建單位與監理單位職能交叉、職責不清的問題,可以減少指揮部與監理之間的磨合期。指揮部和總監辦合署辦公,可以極大地簡化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以往業主、代建單位、監理單位內設機構重復和崗位重復設置、職責不清,辦公、通訊、檢測等設備重復配置,資源浪費的現象將得到有效得改善,實現資源的最優化配置。
實施的建議推行代建制是十分必要的,我們建議要結合我國國情、浙江省現狀,選擇一至兩個項目進行試點,繼續探索監理代建、代建+ 監理一體化模式,通過摸索、培養和積累,進一步完善代建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再逐步向市場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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