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可“見縫插綠”的空間越來越少
發布時間:2014-02-25 新聞來源:一覽園林英才網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各類建筑密度大大增加,城市中可“見縫插綠”的空間越來越少。在此情況下,約占城市總面積的20%的閑置樓頂,無疑是一種大有可為的寶貴資源。
屋頂綠化,可以廣泛地理解為在各類古今建筑物、構筑物、城圍、橋梁(立交橋)等的屋頂、露臺、天臺、陽臺或大型人工假山山體上進行造園,種植樹木花卉。作為一種特殊的人工綠地,已成為現代城市構建空間立體綠化體系的新途徑、新形式,其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十分明顯。
發展屋頂綠化,是完善綠色城市,建設生態城市、低碳城市和健康城市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城鎮化發展乃至“美麗中國”建設中的重要環節。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屋頂綠化仍存在發展不夠快、不平衡,建設不規范、質量不高的問題:一是從整體而言,各地對屋頂綠化的認識不高、重視不夠、投入不足,有相當一部分地區尚未啟動這項工作。二是配套法規、標準等相對缺乏,須健全法規、建立標準、完善配套政策。三是長效管理機制不健全,后期養護管理不到位,屋頂綠化保全率不高。四是建植形式單一、植物種類較少,其觀賞性、參與性、生態功能等都有待進一步提高。五是專業教育滯后,從設計、施工建設到養護管理的專業化水平亟待提高。
有序推進屋頂綠化需要多方給力。為此,筆者建議:
深化技術研究。屋頂綠化具有定量指標要求嚴格、綠化技術要求高的特點,建筑物荷載、防滲、排水等問題如何解決,基質材料、植物種類如何選擇,灌溉技術、植物固定技術和綠化養護管理技術如何規范,需要通過研究建立標準。特別是在緊湊型城市中屋頂綠化如何與城市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有效銜接,使屋頂綠化和地上綠化、綠色空間和其他物質空間配合互補,也需要進一步研究。
完善法規政策。一方面,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屋頂綠化,譬如,如果將屋頂綠化像建筑節能一樣采取強制性政策,必定會引起開發商和業主單位的重視;可適時調整建筑拆遷享受土地“增減掛鉤”和取得建設用地指標政策,對建筑物、構筑物拆遷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對過早拆遷造成的浪費依法追究;對透明輕質的屋頂高效種植設施,不計控制層數、高度、容積率,不計遮蔭,可辦理產權證明;對發展屋頂日光室高效生態種植的,可享受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高效農業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另一方面,對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屋頂綠化進行規范和約束,譬如,要明令禁止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的屋頂過度開發行為,落實屋頂綠化區域責任人,建立大風等惡劣天氣下的應急預案,防止屋頂墜物傷人。
加大資金投入。政府應積極作為,把屋頂高效種植列入城市規劃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大財政投入;要通過財政支持,扶持發展以屋頂綠化為主體的屋頂綠色產業;利用政府投資啟動“空中造地”示范,建設一批屋頂高效生態種植設施,以成本價出讓或租給品牌專業種植公司生產經營;政府部門應示范帶頭,對有條件的機關部門進行屋頂綠化改造。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屋頂綠化的積極意義和良好的生態經濟效果,激發廣大群眾對屋頂綠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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