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3600萬新港變“廢港” 監理形同虛設
發布時間:2013-06-25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海南省東方八所中心漁港近日深陷“審計風暴”。作為農業部批復的省重點項目,從批復到現在歷時近10年,在政府投資3600多萬元后,“新漁港”尚未投入使用就已經成為“廢港”。海南省審計廳的審計顯示,該項目在招投標、施工、監理、驗收等環節暴露出的亂象觸目驚心。
八所中心漁港是農業部2003年批復、海南省“十一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概算總投資5570余萬元,已完成投資3665萬余元。
今年4月中旬,海南省審計廳發布的審計報告表明“八所中心漁港工程在建設管理、工程質量、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結算上存在重大問題,導致漁港成為一個‘廢港’”。
記者近日來到八所中心漁港看到,500米長的漁港防波堤已經千瘡百孔,堤頭折斷傾倒在海里,防波堤內側護岸大段被海浪掏空并坍塌,防波堤護面下沉和裂縫現象隨處可見,漁港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爛尾港”。
一系列偷工減料數據讓人震驚:防波堤的胸墻混凝土強度大幅度低于設計強度;水平段的平均厚度僅有28厘米,而設計厚度為60厘米;內側護面厚度平均值僅有38厘米,而設計厚度為70厘米。
中國水產廣州建港有限公司是防波堤的施工單位,該公司法人代表施忠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審計人員是“外行”。
八所中心漁港的建設業主單位是東方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根強告訴記者,經手該項目的公司前兩任負責人均因其他腐敗案件已入獄。
然而,在如此嚴重的偷工減料和質量問題中,東方八所中心漁港的監理機制形同虛設。
海南省審計廳發現,漁港監理單位海南水運工程監理所監管不到位,個別監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相互勾結,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
海南省審計廳還發現,八所中心漁港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競爭對手”成了“自家人”,業主甚至直接為投標單位交投標保證金等串標圍標現象。
但“廢港”事件可能遠不止串標圍標那么簡單,多家牽涉其中的監理、施工、測繪企業向海南省審計廳反映他們根本沒有參與該項目投標,而是被冒名頂替“被投標”“被測繪”。
“我們以前壓根沒有聽說過這個項目。”廣州邦鑫測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劉達榮告訴記者,他們接到“出具虛假掃海測量結果”的報告后非常震驚,連夜查公司的檔案合同,發現沒有參與這個項目。在海南省審計廳查閱資料發現,除了公司名稱,法人代表和其他資料均被偽造。
廣州南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廣州海建工程監理公司、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也均反映“被莫名其妙地投標”。
海南省審計廳投資審計處處長王祚全說,冒名頂替這種手段比較隱蔽,假如被冒名頂替的企業不知情,非專業鑒定機構在招投標過程中很難判斷真偽。
漁港“大瘦身”,施工方稱審計外行
在海南省審計廳的報告中,“項目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是導致項目成為“廢港”的首要原因。
一系列偷工減料數據讓人震驚:防波堤的胸墻混凝土強度大幅度低于設計強度;水平段的平均厚度僅有28厘米,而設計厚度為60厘米;內側護面厚度平均值僅有38厘米,而設計厚度為70厘米。
中國水產廣州建港有限公司是防波堤的施工單位,該公司法人代表施忠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審計人員是“外行”。
八所中心漁港的建設業主單位是東方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根強告訴記者,經手該項目的公司前兩任負責人均因其他腐敗案件已入獄。
監理形同虛設,企業“被投標”
海南省審計廳發現,漁港監理單位海南水運工程監理所監管不到位,個別監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相互勾結,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
更令人稱奇的是,臺風被東方市有關部門當作“廢港”的借口。2011年10月,防波堤出現坍塌。東方市組織有關部門作出鑒定,稱防波堤出現坍塌是由于臺風“納沙”及“尼格”引起的風浪破壞力超出防波堤承受能力造成的。
但海南省審計廳的審計表明,臺風并非損壞防波堤的根本原因,“不按設計施工、偷工減料、施工監理不到位才是防波堤存在質量問題的主要原因。”
海南省審計廳還發現,八所中心漁港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競爭對手”成了“自家人”,業主甚至直接為投標單位交投標保證金等串標圍標現象。
但“廢港”事件可能遠不止串標圍標那么簡單,多家牽涉其中的監理、施工、測繪企業向海南省審計廳反映他們根本沒有參與該項目投標,而是被冒名頂替“被投標”“被測繪”。
推進政府決策科學透明
目前海南省紀委已介入調查東方八所中心漁港問題。漁港修復還是重建仍在論證中。然而,政府投資造成巨大的浪費和損失已成為事實。國家行政學院竹立家教授說,近年來公共工程領域的腐敗問題層出不窮,工程腐敗成為最大的腐敗之一,根本原因是政府投資過程中,亂決策和決策不科學所致,由此造成的政策性浪費甚至大于三公消費。
“如果不高度重視工程領域腐敗,雖然各地投資建設速度很快,但將帶來很大的隱患。”竹立家說,如果決策過程和程序不改,類似的塌橋事故、爛尾問題可能還會繼續發生。
專家建議,遏制公共工程的腐敗問題,最根本的是推進政府公共政策制定過程公開透明、民主參與。
【打印】 【關閉】
分享到: | qq空間 | 新浪微博 | 人人網 | 豆瓣網 | MSN | 騰訊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