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招投標串圍標行為的表現方式
發布時間:2013-10-21 新聞來源:中國建筑新聞網
工程建設市場是人力、物力、財力相對集中的地方,隨著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串通投標、出借資質、多頭掛靠、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屢見不鮮。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妨礙了公平競爭,成為商品賄賂和腐蝕黨員干部的誘因,損害了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在招投標競爭中,局部范圍內出現了所謂的“潛規則”,在這種情形下,一些正規的招標代理機構也隨波逐流,繼續發展下去,招投標市場便會成為部分人員實現盡快致富的投機手段。剖析這些案件,發現工程建設領域的串圍標行為主要有以下表現方式。
一、暗箱操作搞“個人投標”
由于監管的缺失,業主方勾結工程建設單位、招標代理單位,刻意將招標信息在偏僻網站上發布,從而掩人耳目,進行暗箱操作。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標書,并將投標情況告訴投標者,或者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招標者向投標者泄露標底;投標者與招標者商定,在招標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后給其他投標者或者招標者額外補償;招標者已內定中標者,在確定中標者時以此決定取舍,相當于“蘿卜招標”。
二、濫用職權造就“第二職業”
從事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人員,掌握著招投標第一手信息,若其為謀個人私利而濫用職權,將導致招投標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三、工程建設單位或個人成為“職業陪標人”
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圍標者大都通過支付陪標費使其他報名的單位退出競標,經壟標后以基本接近業主預算價的價格中標,陪標費視工程大小3000元至50000元不等。有的工程建設單位和個人看到“商機”,以只陪標不中標的方式參與招投標活動,以此賺取陪標費,多的達200多萬元,成為“職業陪標人”。
四、壟標形成“潛規則”
在調查中發現,工程建設招投標許多項工程報名單位多達30-100家,而參與投標的僅3-7家單位,出現了“100:3”的怪現象,其背后的實際就是串圍標行為導致的壟標行為,并日益形成了壟標費為預算價3%的“潛規則”。
五、場外抓鬮開辟“地下招標中心”
針對一些利潤較高的工程建設項目,經常出現多家單位爭相壟標的情況,而場外抓鬮往往成為確定中標人的“地下招標辦法”。
六、簽“白黑合同”,“白合同”備案,“黑合同”履行
開發企業負責人承認,在房地產行業,簽“白黑合同”(也叫“陰陽合同”)是普遍現象。“白合同”就是在投標者中標后,招標者與中標者隨即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這份依法簽訂的合同必須交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招標者(開發商)與中標者(工程承包商)暗地里又會簽一份“黑合同”。雙方就工程款(開發商盡量壓縮工程款)、施工方的墊資、工期(工期縮短)等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后落實到“黑合同”中。在工程施工中,雙方實際上履行“黑合同”的約定。
【打印】 【關閉】
分享到: | qq空間 | 新浪微博 | 人人網 | 豆瓣網 | MSN | 騰訊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