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國第一街”長安街 建筑形制有嚴格規定
發布時間:2013-10-10 新聞來源:一覽監理英才網
長安街上每一幢建筑都需國務院審批
先北后南,先西后東,是長安街沿線新建筑1949年以降,在時間軸上漸次出場的章法,也是今日北京格局塑造的開始。
建國初期規劃部門還沒把握長安街該多寬多長,但因新政權辦公場所緊張,亟需修建一批辦公樓。新歷史開端的目光掃視漫漫長安街,投向了東長安街路南與崇文門內大街西側這一地塊。
1951年,新中國政府在長安街上第一批5層以下的磚混樓,在當年列強軍隊劃出的兵營和國民黨興建的飛機場上相繼落成。由于規劃建設倉促,以現今的長安街路面標準打量,它們與對面的北京飯店距離較近,路面沒有那么寬。
真正的布局開始于1953年之后。為在街道寬度上保留更多的余地,北京市委決定長安街上安排建筑時先由道路北側開始,所以電報大樓、民族文化宮以及未建成而中途下馬的西單百貨大樓都建在長安街北側。
隨著時間的延伸,不同歷史時期所修建筑,其強烈的時代特征,都凝結在長安街上:“中而古”形式的中國古典風格的皇家建筑群,較多分布在天安門廣場附近;“中而新”的建筑具有中國建筑傳統風貌,建設年代貫穿1950年代末至1990年代中期,位置稍微外移;“西而新”形式的新建筑,在1995年后有所增加,而現代主義建筑,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建設頗多,這些建筑就相對集中在兩端。
北京的“體例”是西主內,東主外。長安街今日建筑的風格,是其最好闡釋。
西長安街總長2935米,其中街道北側建筑界面占76%。由于這些建筑多誕生于改革開放前,西長安街的沿線建筑秩序感強,平面比較方整,建筑立面寬度多為100米,間隔10至40米,街道北側尤其如此。
東長安街總長度2766米,其中街道北側建筑界面占64%,較之西長安街的整齊劃一,面貌形成較晚的東長安街,沿街建筑則各有特色,建筑立面寬度參差不齊,從60米到數百米不等,建筑平面也頗為紛陳多態。
長安街是唯一一條國家級的街道,故長安街上新建任何一座建筑,都要走一條特殊的高規格審批程序,要嚴格遵循符合長安街的章法。
據大陸媒體報道,進入長安街沿線建筑序列,項目首先須在本系統內提出立項申請,經由各層次考核,然后交由該系統主管部委審批。接下來進入北京市規委流程,首先審議申請項目是否符合長安街整體規劃,經項目篩選后,再由專家組進行論證(內容包括建筑風格、樓層高度等),論證通過后,交建筑設計單位進行建筑設計,方案會由專家組論證修改,直至達到進入長安街沿線建筑序列的標準。
走完這一流程后,方案將上報給北京市政府審批。再接下來,還要上報國務院作最終批復。整個過程少則幾年,多則10余年。
長安街上打不著車
1960年代清華大學在進行長安街規劃時,曾制作六面屏風,將規劃中的北京長安街、美國華盛頓賓夕法尼亞大道、印度新德里、莫斯科紅場等世界6城市的主干街道按比例繪制在屏風上。“文革”中,這項工作被清算為主持者吳良鏞“帝修反”的證據,因為長安街是何等所在,居然拿了外國的東西作參考。
長安街上的建筑,不張揚是不可能的,畢竟這里是神州第一街。因此長安街上的建筑面臨兩難選擇,傳統設計被認為缺乏現代氣息,現代設計又被看作是破壞了古都風貌,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成為長安街建筑的批評者,長安街上的建筑往往是各種觀念妥協的結果。
即便如此,這條街上的建筑依然有嚴格的尺寸形制規格。
由于其政治文化大街的需要,故以對稱建筑為主,不對稱的建筑大多處于重要的十字交叉口。建國至60年代為“凸”字形對稱,如民族文化宮、長話大樓、電報大樓;80年代至1994年為“凹”字形對稱,如:民航營業樓、交通部、海關大樓、光華長安、華誠大廈;1994年后未“平頂”對稱,如工商銀行、電力大樓、金融中心。
對稱的建筑突出了長安街莊重、理性的特點,而不對稱的建筑又使長安街增加了靈活、感性的特點。
天安門廣場地區、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地區的夜景照明也有嚴格規定,規定甚至細到每棟建筑。如廣場上的照明要突出人民英雄紀念碑、天安門城樓及該地區建筑物的莊嚴和典雅,要突出天安門廣場的宏偉寬闊。以人民英雄紀念碑為主景,照度最大,其他各處依次遞減。國旗桿基座照明、廣場四周的松樹彩燈、觀禮臺的輪廓燈、中山公園和勞動人民文化宮的入口及綠地照明等也有統一的設計。
建筑色彩方面,1950年代的國慶工程建筑以米黃色為主。20世紀80年代以白色、灰色為多。1990年代初期色調變化較多。20世紀90年代后期,由于鋼結構與玻璃幕墻的使用,出現了以藍色調為主的建筑。
天安門廣場北側是黃頂紅墻、富麗堂皇的中國宮殿古建筑群。天安門廣場東南三面以米色花崗石建筑相圍合。東長安街建筑形式多樣,色彩豐富,但缺乏統一。西長安街北側建筑以白色和米色為主,南側建筑多為藍色調,由于建筑主要里面朝北,色彩稍顯陰暗。
1990年代中期,長安街在政治神秘性逐漸消解之時,一度廣告牌泛濫,后經整頓,景象大為改觀。而2004年北京市政府151號令公布《北京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規定長安街(建國門內至復興門路段)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禁止設置戶外廣告,規范進一步嚴苛起來。
該規定不僅對長安街的固定廣告牌下達驅逐令,同時特別規定長安街從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單路口以東(不含西單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門廣場地區禁止有車身廣告的車輛通行。公益廣告和舉行大型活動臨時調用的車輛除外。
不但長安街不允出現廣告,長安街沿線建筑物牌匾規范亦在整頓中被規范。即使是央企總部或部委大樓,原來過于搶眼,有礙長安街整潔、莊嚴形象的牌匾,全都以低調的方式重新掛出。
此外,北京交管部門規定,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路段,不允空載出租車行駛,遇重大政治活動時期,不允許空載出租車行駛的路段,會向東西兩端延伸。如“中非論壇”召開期間,不允許空載出租車在長安街(大北窯至新興橋),東二環路(東直門橋至東便門橋)主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至甘家口),天安門廣場東、西側路,大會堂西側路通行。
固然,禁止空載出租車,有緩解交通干道壓力的理由,但與這里最早禁止不符北京市環保要求的“黃標”車行駛,對外地牌照、19座(含)以上客車等作出限行規定,最大的理由都是一個,因為這是長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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