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旁站監理”?
發布時間:2012-04-25 新聞來源:監理英才網
旁站監理,根據監理規范的解釋是,“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在現場進行的監督活動”。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旁站監理是一種監督,這種監督是監理的監督,是施工主體質量運行體系之外的監督,其主要目的是監督施工主體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正常運轉,并非是施工過程中質量保證體系中的一個環節。它是屬于監理方法的范疇,也可以說是一種監理手段,在整個監理工作中,并不占有特別重要的位置。但從實際的情況來看,無論是管理部門,還是業主都對旁站監理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值,這使得監理人員非常的勞累、辛苦,但并沒有取得理想的監理效果。甚至對整個監理工作產生了喧賓奪主的影響。
1.對旁站監理的誤解
分析一下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首要原因就是概念的模糊。將旁站監理與施工方的質量控制混為一談,沒有理解監理的監督是施工主體質量體系之外的監督,監理的這種監督主要是監督施工方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運轉正常,在現場進行監督便于更及時地發現問題,這種監督并非完全基于對工程實體的察看,而是建立在整個過程之上,比如,即使在工程的實體上沒有出現明顯的缺陷,但發現了質檢員脫崗,也要進行干預。假如在工程的實體上再發現了質量缺陷,那就不能及時糾正便完事,更要追查其原因,并給予適當的處罰。因為監理的監督就是業主的監督,業主的監督可以視為用戶的監督,在用戶發現質量問題時,起碼可以視為出現了次品,或者是低級別的正品。其次是監理的工作還沒有被全社會所理解,恰巧在我國的建設史上,有一種監工,這種監工與旁站監理確有相似之處,在人們沒有完全理解現代監理的情況下,便一下子將旁站監理與監工劃上等號。其實旁站監理與監工是有本質區別的。在我國的古代社會里,沒有獨立的建筑業,業主要進行建設,基本上都是自己招聘工匠,自己組織隊伍進行施工,沒有甲乙方的關系,施工人員和監工都屬于業主,同時,監工對施工人員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常常是手握皮鞭。而如今的旁站監理是獨立的第三方,是接受業主的委托而開展的對一個主體的監督活動。監理工作沒有被社會理解的另一個方面是,不了解監理所從事的是一種管理工作,所采用的是科學的方法,人們習慣上的一種簡單思維方式就是要管好工程質量,要求在施工現場看緊盯牢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加強旁站監理。
2.誤解下的旁站監理造成的后果
僅僅靠看緊盯牢是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在古代監工能控制工程的質量,那是由于監工相對于施工人員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指揮棒就很靈。而如今的旁站監理相對于施工人員非但沒有任何的權力,即使發現了問題要予以糾正,還要通過施工方的管理人員,若是發現了重大問題需要暫停施工,也要通過總監,除非情況緊急,不通過總監的話也要請示業主,反應的速度是很緩慢的,因此要借鑒古代的方法來管理今天的工程是不現實的。也就是說,把監理的主要精力放在現場的旁站監理上是不合適的。如今的監理,生存在市場經濟的環境里,面對的是較為復雜的工程。應該按照科學的管理方法宋開展工作,而不能簡單化地操作。從管理學的原理看,管理好工程質量的方法是搞好質量的控制,使工程質量在控制的范圍內,作為監理,這種控制的重點是預控,是防止問題的發生,是控制施工主體的正常運轉,而不是靠施工現場手忙腳亂地、滅火般地糾正問題。需要在現場看緊盯牢的是施工的主體,強調的是施工方自身的機制。監理的監督是第三方的監督。但在現階段,在—味強調旁站監理的情況下,施工方自身的機制倒發生了缺失,即其自身減少了質量控制人員,施工方不旁站,施工現場出現了監理旁站的奇怪現象,把發現質量問題的重任放在了監理的肩上,這就完全背離了加強旁站監理的初衷,也大大地削弱了旁站監理的效果,因此對現階段的旁站監理有必要進行重新認識。
3.正確認識和實施旁站監理
首先旁站監理是監理的一種監理方法,應該根據工作的需要而采用,沒有必要千篇一律地都要采取旁站監理。監理應當根據監理的效果來采取相應的方法,可以是旁站監理,也可以根據所發現的問題,有目的地開展一些有針對性的培訓,或者更換操作人員等等。對于旁站監理的目的可以降低為發現問題,并不是包攬整個的質量目標。而發現問題,并非要緊盯著現場一刻也不離開,也可以巡視,重點在于檢查施工方自身的運轉機制是否正常。
監理既然提供的是一種管理服務,就應該按照管理的要求來開展工作,應該擺脫傳統的簡單化模式,按照科學管理的路子進行服務。在質量管理方面,首先要核查施工方的質量保證體系,主要是人員,機械,材料,方法和環境等方面,以及施工方自身的控制方法和手段,而后才是監理的監督,監理的監督可以視為是用戶的監督,沒有必要,也不應該時刻盯在現場,只是在施工方的保證體系出現異常的情況下,監理要在現場處理相關的問題,這時,不一定是一個監理,也可能是兩個,三個。監理作為代表用戶的監督,發現了問題不能夠簡單處理了事,施工方應該接受一定的處罰,起碼可以視為出現了次品,絕不能夠將監理的監督,視為增加的一道保障,那樣的話在產品的質量鏈上就沒有了節點,也自然分不清質量責任主體了。
因此從開始強調旁站監理,到今天出現的監理旁站,而施工方不旁站的怪現象,應該分析總結一下其中的原因,也要采取糾偏措施了,否則,將不利于監理的質量控制,也自然不利于監理的健康發展。
當然,有些事也不是監理自身所能解決的,在外界都十分強調旁站監理,尤其是管理層特別重視旁站監理時,監理自作主張地放松旁站監理,那也是不現實的,弄不好要受到批評甚至是處罰。還是要通過輿論宣傳,讓社會進一步地認識監理,了解監理,明確監理工作的職責和方法,逐步讓監理自主開展工作。在社會的大環境里,如果全民都能了解監理,認識監理,能夠理解監理工作的理論和方法時,提出不要過分強調旁站監理的思路,就比較容易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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