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出臺嚴令防揚塵工地交納30萬元保證金方可開工
發布時間:2014-02-20 新聞來源:每日甘肅網
2月14日之后,蘭州市區內施工工地陸續開工,尤其是黃河河堤維修加固工程早已開始晝夜施工。但記者2月19日走訪中發現,安寧區各大工地多數沒有動工,經調查了解到,該區大小上百家工地都接到了一份《安寧區各類工地開工(復工)管理規定》,規定要求各類工地在開工前交納3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揚塵污染管理保證金”。
揚塵污染管理保證金最低30萬元
《規定》除了要求施工單位必須要落實《蘭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五個百分百”和“六項承諾”外,要想開工還要過“四道坎”。首先是施工方向區執法局提供開工申請書。其次施工方向區大氣污染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及區執法局提交文明施工、環保施工承諾書,并交納開工(復工)保證金。揚塵污染管理保證金的額度分兩個檔,投資1億元以下工地繳納30萬元—50萬元;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工地繳納50萬元—100萬元,由區執法局建立專戶進行管理。
交了保證金之后,第三道程序是由區執法局負責,區住建、國土、安監、工信、工商、環衛、環保等八部門與相關街道根據各自職能和工地(場地)性質,對工地開工(復工)檢查審核。審驗合格后,由區執法局出具開工批復。施工方接到批復后,擇日開工。開工當天,要有區執法、住建、環保、國土等四部門與相關街道至場監督。
揚塵污染嚴重將被罰款停工整頓
《規定》中還明確了對施工方的責任追究辦法。如果“沒有嚴格落實‘五個百分百’、‘六項承諾’要求的,對其提出警告,責令其當日或最遲于第二天整改完畢后,再申請驗收復工。對揚塵污染嚴重、治理措施不力的施工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罰款并責令停工整改(對施工方的罰款直接從揚塵污染管理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時,另交保證金。整改結束并經相關部門審核達到要求后,方可開工(復工)。對拒不整改或屢改屢犯、影響惡劣的工地(場地)堅決關停,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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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百分百”:
指工地(場地)內非施工區裸土覆蓋率達到100%、周邊圍擋率達到100%、路面硬化率達到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與建筑垃圾裝載時采用濕式作業法率達到100%、工程車輛駛離工地車輪沖洗率達到100%要求(園林綠化與道路開挖需達到覆蓋、圍擋、濕法作業三個100%要求),經相關部門評審合格方可開工或復工。
“六項承諾”:
指各類施工工地(場地)強制安裝車輛沖洗設備;強制推行安裝視頻監控系統;施工現場灑水車常態作業;各類施工工地強制推行揚塵污染管理保證金制度;各類工地強制推行四個“不允許”,即工地內不允許焚燒垃圾、不允許使用有煙煤、不允許木柴取火、不允許焚燒枯枝樹葉;各類工地必須辦理渣土排放相關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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