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忠于職守遭報復殺害,誰之過?
發布時間:2012-05-21 新聞來源:監理英才網
監理的職責是保證現場施工安全、防火的監督、檢查;及時報告現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異常情況,相信每一個從事監理的人員都清楚,南寧市邕武路擴建工程中的工程師謝永鵬,卻因為如實反映了自己所負責工地管理情況并要求整改,被懷恨在心的施工老板雇兇殺害。
2012年5月10日,這起惡性殺人案有了判決結果,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譚海濱等10名被告人因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罰。事件雖然過去了有些時日,并且得到了法律公正的判決,但是這種社會現象也引起了廣大民眾的關注和思考。
像這樣的惡性事件在全國各地的工地上屢見不鮮。
2011年8月,河北省承德市一位監理工程師發現在建樓房沒有按照規范進行施工后,欲向上反映相關問題時遭到施工方拳腳相加。
2008年夏天,時任監理員的曹勤,在江北港城工業園區工地上班時,因多次揭露工程質量問題,遭到施工方工人毆打致傷。但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所在的監理公司事后以其不交工程資料、裝病拒絕上班為由,將其開除。
2010年11月,因不滿山船重工安全監理的處罰,施工單位職工糾集暴徒攔路行兇。
像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監理是從上個世紀90年底初引入國內的,本來監理應為咨詢或從事項目管理工作,但基于一些深層原因,監理已經成為為施工監理,監理是一重要控制的行業。其應履行的職責中很重要的一條是,審核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 收。雖然監理對工程項目有簽字驗收權利,目前監理行業相對弱勢。特別是一些私人的開發商,對監理認識不清,非常抵觸。而施工方對監理的嚴格把關,也會誤認為是故意刁難,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有些專家認為:一名好的監理,應該是復合型人才,除了具備基本業務素質外,與人協調溝通的能力尤為重要。有些矛盾 的激化,可能就是一句話引起的。監理人員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注意溝通技巧,避免矛盾;如果受到傷 害,應該向法律機關求助,通過法律法規尋求自我保護。同時也希望監理人員潔身自好,遠離“潛規則”。
但一覽英才網小編認為,大部分矛盾沖突都是雙方,遭打擊報復,不會“做人”的恰恰都是這些盡忠職守,恪守職業道德的好監理,監理市場混亂,魚龍混雜,就應該制定規范監理市場的法律法規,保護那些還沒有污染的監理,剔除那些已經被現在建筑環境侵蝕的蛀蟲,同樣,施工方和監理方的矛盾無非就是“潛規則”我們應該慎重考慮的是如何杜絕“潛規則”而不是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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