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提案 昆明城建規劃應融入文化元素
發布時間:2013-08-19 新聞來源:昆明日報
案由:
黨的十八大明確指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主要內容。市委十屆三次全會報告也提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構建城市文化新地標”,努力打造美麗春城的目標。落實市委全會這一部署,必須從根本上、從源頭上開始重視文化在城市規劃建設中的作用。在昆明的城市規劃建設中應融入文化元素,提振城市神韻,彰顯城市特色。
建議:
(一)文化對于城市發展意義重大。在物質增長方式趨同、資源和環境壓力增大的今天,文化已成為城市發展的內在驅動力。這不僅表現在文化是一個城市獨有的氣質、風骨和靈魂,它為城市發展塑造個性和提高品位,還表現在文化是城市經濟發展的基礎和支撐,文化融入經濟活動之中,可以提升經濟的價值和品位,從而推動消費,增加經濟的總值。此外,文化還為城市發展增強整合力。通過發揮文化“化”民的作用,使市民從價值觀、城市意識、城市特色等方面去了解城市、熱愛城市、建設城市,可以增強城市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昆明是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山水文化春城和多元文化邊城,擁有獨特、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航海家鄭和、人民音樂家聶耳、云南講武堂、西南聯大、護國首義等)、民族風情資源(花燈劇、“一顆印”漢族傳統民居、彝族火把節、彝族刺繡等)、高原風光資源(“高原明珠”滇池、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地質公園石林、“東方雕刻藝術寶庫”筇竹寺五百羅漢、云南民族村等)。這些文化資源是昆明的韻味和靈魂,在城市建設中將這些文化元素用立體的建筑符號表現出來,是對地域文化最直觀的繼承和發展。
(二)昆明的城市規劃建設缺乏文化元素。城市有物質性功能和精神性功能的內容,昆明的城市規劃和建設只是單純解決了物質性功能的一面,精神性功能卻很薄弱,特別是城市文化缺失,缺少昆明特有的文化元素。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城市環境沒有明顯的地域文化符號。目前,昆明的城市環境中,民族文化元素略有展現,但古滇文化、名人文化資源遠未挖掘。雖然有一些街景小品零星散落在城市各個角落,但由于沒有統一的、高屋建瓴的文化內涵指導,沒有成規模的、有藝術感染力的符號展現,人們休閑漫步在城市中感受不到昆明獨有的文化氣息。二是城市建筑風格普遍單調雷同。經過多年的建設,昆明的城市變大了、建筑變高了、環境變靚了,但特點不鮮明,標志性或經典建筑幾乎沒有,復制模仿的痕跡到處可見。單幢房子全是“火柴盒”,風格單調、色彩乏味。街區面貌雷同,整體布局呈條塊式,毫無例外地陷入了全國城市“千城一面”的怪圈。
將文化元素融入城市規劃建設是一項化虛為實的系統工程。結合昆明實際,目前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去做:
1.建立城市規劃建設文化評估制度。在市規委會中成立文化專家評估小組,吸收文化專家考量城市建筑,對城市各項規劃、重大工程和重要建筑的設計建設方案,從文化角度加以考察與評審;對建成的公共建筑、街道景觀等進行文化評估與驗收,看其樣式、色彩、空間布局等能否反映文化品位要求。此外,可嘗試組織市民開展最佳與最差建筑評議活動,通過民意促進城市建筑突出文化內涵,同時引導市民提升審美能力。
2.合理設置城市雕塑。建議市規劃局把城市雕塑作為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設的重要載體,尤其應注重特色雕塑的開發。可面向全國統一征集一批具有昆明傳統文化特色和現代文明特征的雕塑作品,如:在云南陸軍講武堂建設護國運動群雕像,讓城市雕塑充分發揮傳承歷史文脈、弘揚城市精神的作用。
改進城市景觀風貌。建議在城市重點地段、主要道路設計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和歷史故事造型、文化墻(柱、門),如:在東風路上跨街建蓋護國門作為昆明市的文化地標(此建議已由市委主要領導批示送交市規劃局辦理),又如:在西山區高橋建蓋碧雞坊作為昆明的西大門(此建議已有政協委員提出)。突出建筑命名的特色性,將歷史文化、現代文明融入道路以及公共服務機構、橋梁等建筑的命名之中,并結合城市廣告適度介紹建筑命名的文化背景,讓市民和外來游客能時時感受到本土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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